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 2010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报名通知
1全国统一鉴定时间:
2010年11月20日 等级:3-2级 08:30-10:00 理论知识考试
10:30-12:30 专业能力考核。
二级综合评审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2.报名须知:
考生报名时须交:
考生鉴定申报表一式2份。(请在网站下载区下载)
一张近期1寸照片(写姓名)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。
二级考生同时须交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单位证明。
二级考生的论文提交请按规定格式撰写并封口。
补考报名须交:考生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、考生上期准考证及考试成绩、一张一寸照片(写姓名)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补考规定:一年内只能补考一次,
未培训直接申报三级资格的考生请带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。
3.申报条件说明:
医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,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的申报条件规定,可不参加培训直接申报。(仅接受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)
4.报名地点: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(南京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门诊六楼)
报名时间: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止
上午:9:00—11:00 下午:2.:00---4:00
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名
5.报名费用:
3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330元 补考 理论 70元 技能 260元
2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580元 补考 理论 80元 技能 300元 综合评审 200元
6.准考证的下发请关注协会网站通知。为保证考生顺利应考,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。
联系电话:82296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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