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全国统一鉴定时间
日期 |
职业名称 |
等级 |
考试时间 |
备注 |
5月17日
11月22日 |
心理咨询师 |
3-2级 |
08:30-10:00 理论知识考试
10:30-12:30 专业能力考核 |
综合评审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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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
职业 |
等级 |
鉴定内容 |
题型 |
题量 |
答题方式 |
心理咨询师 |
3级 |
职业道德 |
选择题 |
125 |
题卡作答 |
理论知识 |
专业能力 |
技能选择题 |
100 |
题卡作答 |
案例问答题 |
4 |
纸笔作答 |
2级 |
职业道德 |
选择题 |
125 |
题卡作答 |
理论知识 |
专业能力 |
技能选择题 |
100 |
题卡作答 |
案例问答题 |
8 |
纸笔作答 |
综合评审 |
论文撰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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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头答辩 |
3、报名须知:
考生报名须交:
考生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。(请在网站下载区下载)
一张近期1寸照片(写姓名)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。
二级考生同时须交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单位证明。
二级考生的综合评审需在理论和技能笔试合格后进行。综合评审的论文提交,请按规定格式撰写并封口。
补考报名须交:
考生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,并在下方成绩栏填写考生上期准考证号码及考试成绩。
一张一寸照片(写姓名)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补考规定:单科合格成绩保留1年,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。(可补考2次)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,需重新申报鉴定。
符合可不参加培训,直接申报三级资格的考生,须另带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件报名。
4、申报条件说明:
(1)医学、教育学、心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,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的申报条件规定,可不参加培训,直接申报。(仅接受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)
(2)二级考生须在本人培训点申报。
5.报名地点: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办公室
(南京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门诊六楼)
报名时间:9月9日至12日(周二至周五 共4天)
下午:14:00—16:30
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名
6.报名费用:
3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330元 补考 理论 70元 技能 260元
2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580元 补考 理论 80元 技能 300元
综合评审 200元
7、准考证的下发时间请关注协会网站通知。为保证考生顺利应考,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。
联系电话:82296201 |